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,
经验得以总结,
规律得以认识,
历史得以延续,
各项事业得以发展,
都离不开档案工作。
——习近平总书记
国际档案日的来历
1948年6月9-11日,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(UNESCO)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,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,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(ICA)。
2007年11月,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,ICA全体成员在于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,将每年的6月9月定为国际档案日。
2013年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,把每年的6月9日即“国际档案日”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。
2020年6月9日是第13个国际档案日,2020年国际档案日活动主题为“档案见证小康路、聚焦扶贫决胜期”。时间自2020年6月9日至6月16日。
档案的由来
我国目前最古老的档案是甲骨档案。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距今三千多年的殷商时期的甲骨刻辞。后期还有青铜铭文档案、简牍档案、金石档案、缣帛档案,以及今天所看到最多的纸质档案。
我国的档案有着悠久的历史,但“档案”一词的称谓,则是较晚才出现。档案在商代称为“册”,周代称为“中”,秦代称为“典籍”,汉魏以后称为“文书”“文案”,唐宋以后称为“文卷”“案卷”“案牍”,清代称为“档子”“档案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
1987年9 月5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,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,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。1996年7月5日,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,对1988年1月1日施行的《档案法》作了修正,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公布施行。
《档案法》全文共六章二十七条,包括总则、档案机构及其职责、档案的管理、档案的利用和公布、法律责任和附则。
总则部分主要内容:
(1) 制定《档案法》的目的。
(2) 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。
(3) 保护档案是全社会的义务。
(4) 档案事业的地位。
(5) 档案工作的原则。
分则部分主要内容为:
(1) 规定了档案机构及其职责。
(2) 确定了国家对档案管理的内容和制度。
(3) 确立了集体和个人所有档案的法律地位。
(4) 规定了档案利用原则。
(5) 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。
(6) 规定了法律责任。
档案法的颁布,在档案事业发展中,有着深远的意义,产生了巨大的影响。
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,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,更是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!
“档案见证小康路,聚焦扶贫决胜期”
我们每个人都应是脱贫攻坚的助力者,让我们再次为祖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宣传助力吧!